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16:07:41
李冲革:
原告秦廷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282民初36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庭室:灵宝法院民一庭
联系电话: 8830252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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