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10月12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四组顺利执结一起因借款合同纠纷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郭某茹在履行完还款义务后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4月,郭某华(郭某茹父亲)在灵宝市某商业银行贷款450000元,签订了贷款合同,其儿子郭某茹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但借款到期后,郭某华迟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从而引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华偿还该商业银行450000元及利息,郭某茹承担连带责任。之后两年,郭某华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贷款,截止2021年9月,仍然有十几万未予偿还。2021年9月9日,灵宝市某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接到该案后,向郭某华、郭某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二人均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刘飞电话联系郭某华,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郭某华仍不以为然,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偿还贷款;执行干警也多次前往郭某华家,却一直不见其踪影。
面对这种情况,刘法官依法将郭某茹传唤至灵宝法院,再次耐心释法明理,郭某茹也以没有能力偿还而百般推脱。一不做二不休,刘法官果断对郭某茹采取了拘留措施。果不其然,仅仅过去两天,被执行人郭某华就来到了法院,主动缴纳了剩余的180000元执行款,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灵宝法院聚焦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多次在辖区内开展涉金融类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推动执行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执行力度,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