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09:26:31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佩军(男,41108********):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亚学、杜文江诉被告李佩军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282民初215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民二庭进占魁团队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