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8月27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双方生活得以妥善安置。
妻子李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但不影响正常生活,与丈夫陈某结婚近20年,夫妻感情一直很好,2005年生育一女孩,生活也算幸福美满。2018年,丈夫陈某因一场交通事故致头颅受伤,精神受损,说话也变得迟钝,后双方便因家庭开支等琐事,发生纠纷,妻子李某到法院起诉离婚。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进占魁多次与双方家人进行沟通,全面细致了解案情。据了解,这是2019年6月以来,原告李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现与母亲张某一起生活;被告陈某的父母年事已高,生活十分艰难,无法照顾陈某和其15岁的女儿,平日家庭开支全依靠被告陈某的哥哥接济。
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与院曾派驻市民政局且在处理婚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的干警王红娟研讨处理办法,并针对本案特殊情况组成调解小队,对原被告及其家人进行“一对一”调解。由王红娟对女方及其母亲张某做工作,并帮助张某办理完整的委托代理手续,承办法官与该村村委书记一起对男方及其家人进行沟通劝解,并听取其15岁女儿的意见,同时建议村委会出具推荐意见书,推荐被告哥哥作为委托代理人,针对双方离婚后可能产生的困难分别同李某母亲张某及陈某哥哥沟通,张某表示愿意支付外孙女以后三年的抚养费,但陈某坚决不同意。
考虑到双方矛盾已深,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连续几天,承办法官通过换位思考等方法对双方进行耐心疏导,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至18周岁为止,女方承担三年的抚养费共计9000元。这起离婚案件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