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执行三组 发布时间:2021-08-30 14:46:56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1282执1199号之一
白文华、雷密粉:
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支行与白文华、雷密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282执1199号失信决定书和(2021)豫1282执1199号限制消费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赵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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