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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就餐跌落索赔偿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8-09 09:31:03



    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8月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关于消费者与餐馆之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餐馆经营者康某兑现调解案款45000元。受疫情影响,案款通过转账“交”到了消费者郭某账户中。案件成功调解,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原来,今年7月24日,故县法庭在安家底村巡回审理该起纠纷案,受到了旁听群众的广泛关注。案件开庭后,承办法官杨晓峰抓住有利时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期间,杨法官结合被告康某经营餐馆的安全状况,依法向其释明法律规定,讲解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对原告郭某的损失逐项核算,确定赔偿金额。针对双方意见存在分歧的部分,杨法官对双方逐项说明法律规定和损失的计算依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康某一次性赔偿郭某45000元,并全部履行完毕。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今后,灵宝法院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执法办案工作始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温情。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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