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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启动“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工程

  发布时间:2007-08-18 15:24:50



灵宝法院召开“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启动动员大会

    灵宝法院网讯  2007年8月17日下午,灵宝市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举行“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工程启动仪式,院长贾九翔在会上发表动员讲话,三门峡中院副院长张春生、灵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少白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

    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工程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法官干警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市场等基层场所,集中办理一批重点诉讼、执行案件,妥善、有效解决一批关系民生、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安全生产的涉诉信访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深入开展规模较大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在基层干部、群众中间积极营造学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广泛开展调研活动,感受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司法需求,提高法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四是深入基层场所开展巡回审理、执行案件、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组织普法宣传、现场业务指导、提供法律咨询、便捷法律援助等工作。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努力达到改进审判作风,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

    灵宝法院院长贾九翔在动员讲话中从三个方面阐明了实施 “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系统工程的意义,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让广大干警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受到更深刻的教育,进一步提高素质,使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收到实效;二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水平的需要。他要求这次活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解决问题,主要做好法律宣传到乡村、巡回审判到乡村、工作联系到乡村、民调落实到乡村、解决纠纷到乡村这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门峡中院副院长张春生代表中院党组对灵宝法院“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系列工程的全面启动表示祝贺,并对灵宝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所做出的成绩和干警们良好的素质予以较好的肯定,同时对灵宝法院实施“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系列工程这一创新性举措予以高度评价,并希望灵宝法院以这项活动为契机提升干警素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灵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少白代表市委政法委对灵宝法院这一举措表示高度赞成和支持,并由此树立了灵宝法院三年内创建全国优秀基层法院的极大信心。他向灵宝法院反馈了前段时间该院选点下基层试行这一活动在群众和领导中引起的良好反响,尤其是在西闫乡东丘集市上的法律咨询活动受到了三门峡政法委书记郭绍伟的表扬。他特别强调要做好基层调解指导工作,他要求活动一定要深入,要具体,要有针对性,要贴近群众,要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工作能力、执法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灵宝法院实施的这项工程具有规模大、涵盖范围广的特点,是该院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转变审判作风,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经过两个月的精心准备和选点试验,最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一项系列工程。为搞好这次活动,该院还出台了专项活动总方案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意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巡回审判工作意见》、《法律咨询工作意见》四个方面配套工作意见,以加强对活动的规范和指导。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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