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两位丧偶老人,十年前牵手,相依相伴一起走过了一段难忘的岁月,如今80高龄,到头来却是闹上法庭要离婚。8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以巡回审理的方式调解一起八旬老人离婚案件。
82岁的王某是灵宝市阳店镇人, 1998年,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3岁的陈某,两位老人很谈的来,便决定一起生活,相互照顾。但因王某儿女反对,他便只好和陈某在灵宝市大王镇干店街租房居住,全靠王某的退休工资生活。由于王某身体长期不好,多亏陈某对王某悉心照顾,两人相依相伴,感情也日益加深。2007年1月24日,两位老人在大王镇民政所登记结婚。两位老人生活节俭,王某的儿女有事向老人开口,两位老人不计前嫌,将几万元积蓄分给儿女。但是,2008年王某先后住院四次,2009年元月份,王某再次病重住院,陈某因长期照顾王某,加上自己年纪大身体吃不消,便让王某的大儿子暂时先将王某接回老家照顾几天,等其随后身体好些了再去照顾王某。2009年2月,王某出院后便被大儿子拉回老家,后陈某去老家想照顾王某时,却被王某的儿女阻拦并恶语相向,陈某一气之下离开。2009年3月,王某再次住院,王家人没有告诉陈某,陈某打听到王某在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后,就主动前去看望照顾王某,当王某病情好转准备出院时,陈某提出想陪王某回老家照顾他,王某说害怕自己的儿媳不让。陈某哭着回到两人的租住房,此时才发现王某的儿女趁陈某在医院照顾王某期间,将房中值钱的东西全部拉走。陈某很是气愤便返回医院向王某诉说,一气之下与王某的儿女发生争执,双方不欢而散。 2009年5月26日,陈某迫于生活无奈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对自己尽相应的扶养义务,不久6月18日,王某的儿女又代理王某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
由于王某已经年岁已高,且患有脑萎缩等多种疾病,生活常年不能自理,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办案法官决定深入到王某所在的村开庭审理。2009年7月23日,灵宝法院阳店法庭在阳店镇南卿村开庭合并审理了这两起案件,多名群众前来旁听,通过多方做当事人及其儿女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起案件均得到了完满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