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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灵宝法院:病房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1-07-16 15:10:28



    灵宝法院网讯 “不说别的,这么热的天,你们还为我的事情操心,这事就这么定吧!”2021年7月1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裁团队金融道交办案组干警来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病房里,现场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解决了被告张某的后顾之忧。

    今年5月11日,张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行至某交叉口左转弯时,与张某一驾驶的小型出租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一负事故次要责任,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一对其车辆损失、停运损失及贬值损失进行评估后,诉至灵宝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各项损失23555.45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了解得知,被告张某因事故身体不适,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到庭参加调解。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并与医院方联系协调,了解被告病情,取得同病房其他病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决定在被告张某病房进行调解。通过释法律、言后果,并告知张某在治疗终结后也可就其损失向张某一主张权利,最终,得到了双方一致认可,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5000元,剩余款项限期付清。

    近年来,灵宝法院针对案件中一些行动不便、老年人、偏远地区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送达、开庭、调解等便民服务,坚持情理法并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收到良好成效。2021年,该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上门调解、开展巡回开庭、下乡普法宣传等,服务群众千余人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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