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08:08:36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1282执523号之一
李玉玉:
本院执行的胡晓东与李玉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282执523号失信决定书和(2021)豫1282执523号限制消费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执行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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