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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让人泪目的“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1-05-14 17:17:40


    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5月1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但承办法官没有以往那样化解矛盾后的快乐,而是五味杂陈。

    事情源于当事人儿子写给法官的一封“申请书”。“法官(叔叔)(阿姨)你好:我和我弟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希望法官能教导我的妈妈不要跟我爸爸离婚,如果一定要判离婚,我要跟我妈妈一起生活,因为弟弟从小跟着奶奶,怕跟妈妈不习惯,我长大了......”为了8岁的弟弟,他自愿选择与妈妈生活。13岁,本是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纪,却懂事的让人心疼。

    2006年,宁某(女)与刘某(男)相识,2008年举行婚礼,同年有了第一个孩子,2013年5月,二儿子出生,家庭幸福美满。

    婚后,两人因琐事争吵,彼此缺乏沟通,多年积怨造成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2016年3月,宁某和刘某正式分居,两个儿子一直由刘某母亲抚养。多年来,宁某从未给过孩子分文甚至未见孩子一面。

    2018年4月,宁某到法院起诉与刘某离婚。承办法官与夫妻双方交谈了解到,其实夫妻俩的矛盾并不是很深,还有和好可能,只是缺乏沟通。另外,从孩子的成长考虑,法院未予准许离婚。

    2021年4月,宁某再次诉离。阳店法庭庭长张园园受理该案后,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鉴于两人已生育两个小孩,承担着为人父母的责任,于是极力挽回,希望双方理智对待矛盾,多加沟通,为了孩子有一个圆满家庭,慎重决定。无奈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确无和好可能,被告刘某也表示:“原告已多次诉讼离婚,留人留不住心,同意离婚,希望大儿子写的‘申请书’能够考虑到”。

    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大儿子的“申请”,其由母亲抚养,小儿子则由父亲抚养。

    法官有话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不是两个人的儿戏,需要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和处理。一旦婚姻破裂,孩子就是最无辜的牺牲品,在成长过程中,缺少任何一方的爱,他们小小的心灵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许落差。如果缘分已尽,也请选择合适的方式,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把最后的爱留给他。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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