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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 彰显青年担当

——灵宝法院团体、个人再次获得团市委表彰

  发布时间:2021-04-28 09:03:53



    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4月27日,在灵宝市纪念五四运动暨“向上向善好青年”表彰大会上,灵宝市人民法院再次获得荣誉。其中,张阳烨同志被评为“灵宝向上向善好青年标兵”,李佳同志被评为“灵宝向上向善好青年”,董滨同志被评为“灵宝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尤一同志被评为“灵宝市优秀共青团员”。除此之外,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执行指挥中心还被评为灵宝市“青年文明号”。

    近年来,该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共青团灵宝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全市工作大局,培养了一批勤于学习,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青年干警,为全市乡村振兴、文明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贡献出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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