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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不误农时保春耕 暂缓执行彰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1-04-26 16:11:52


    灵宝法院网讯  “请法官放心,今年我家20亩烟叶和玉米成熟后,我第一时间就送去剩下的案款......”2021年4月25日,在河南省灵宝市,面对闻讯而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吕某为抢种不误农时,当场写下还款保证书。

    2020年,吕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吕某向张某支付3万元及利息等内容。但判决生效后吕某未能一次性将案款履行,2021年4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电话督促吕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将其名下银行卡内部分存款进行冻结。4月25日,执行法官将吕某传唤至灵宝法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关系,柔情执法比强制执行社会效果更好,于是,执行法官便先释法明理、苦口婆心的劝告吕某,希望其不要为了三万块钱伤了彼此和气,慢慢地,吕某从一开始的“不为所动”到默不作声,再加之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其表示自己确实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可以先找亲戚借钱。

    无奈,找遍了亲友,吕某依然没有筹到钱。下午五点,吕某向执行干警哭诉自家有二十亩玉米和烟叶需尽快播种,且家里只有他一个劳动力,还有一个小女儿需要他照顾。如果耽误了春耕,今年就没有收入了。考虑到实际情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委会干部进行核实并确认。

    确认吕某所说属实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得到优先保证春耕,暂缓拘留被执行人的指示,此结果也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头一幕。暂缓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等待其秋收后再履行案款。

    春光不负,农时不误。当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灵宝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农业生产活动正常开展,以更合理有效的方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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