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09:31:36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冰:
本院受理原告卢改军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282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冯欢欢
联系电话:0398-883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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