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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河南灵宝:真情化解纠纷 邻里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21-04-09 10:38:38



    灵宝法院网讯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也不想闹得这么不愉快,现在好啦,我心里的疙瘩终于解开了,感谢张法官。”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赵某感激的对法庭负责人张园园说道。

    原告赵某与被告武某系同村邻居,2019年8月20日,武某雇佣赵某采摘核桃,赵某上树采摘期间,不小心摔倒,住院17天,花费3000余元,赵某多次向武某索要赔偿未果,遂于今年3月底起诉至灵宝法院。

    阳店法庭负责人张园园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赔偿标准、赔偿数额、责任比例等算了一笔明白账,并本着邻里关系和睦相处的原则,从法律规定、邻里关系、社会影响三方面入手,寻找法、理、情的平衡点,耐心进行劝解。

    “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相互之间还要经常打交道,发生一些不愉快,都在所难免,想要长久相处,还是要以和为贵、相互谅解、互帮互助......”最终,在法官的真情劝说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武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两人握手言和、和好如初。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原告赵某作为成年人因自身疏忽坠落导致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武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农忙期间,一定要保障生产安全,雇主应提供有安全保障的劳动环境,提供劳务一方也要谨慎劳作,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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