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没按时还款确实是我的错,但是千万别拍卖我房屋,我这就筹钱还欠款……”2021年4月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完毕。
吴某与唐某本是关系要好的伙伴,2019年,两人签订股票账户代理操作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吴某将自己资产60万元证券账号交由唐某操作管理,操作期限一年,操作期间如果盈利,吴某总资产20%净利润支付唐某,如亏损在总资产20%之内唐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亏损超过20%,唐某对部分亏损承担赔偿责任,协议期满后,吴某证券账号清仓后可用资金仅剩余155999.34元,亏损了444000.66元,双方对亏损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引起诉讼。该院根据双方签订协议,结合损失数额、双方过错等,依法判决唐某赔偿吴某损失28万元。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2021年1月5日,吴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三组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唐某名下位于郑州市某处房产。得知房产被查封,唐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希望协商解决。最终,双方于1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吴某放弃55000元,唐某当天偿还10万元,剩余13万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一次履行完毕。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唐某迟迟未按期履行,因唐某不守信,三月初吴某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对唐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并将公告张贴到唐某房屋门口,唐某看到公告后立马慌了,急忙联系承办法官,并在亲戚的帮助下偿还剩余欠款,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