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4月8日,原定于上午11点开庭审理的原告尹某争与被告李某宇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经过庭前快速调解程序,被告李某宇当庭履行案款,案件即时履行完毕。自此,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全程仅用了八天时间。
尹某争与李某宇在2012年至2013年间,因运输矿石发生经济来往。经过双方最终结算,李某宇欠尹某争810吨矿石的费用未支付。2013年2月4日,李某宇向尹某争出具欠条一份,但相关运输费用,经过尹某争长达八年的催要,李某宇一直未付。无奈,尹某争一纸诉状,将李某宇告上法庭。经过故县法庭干警及时调解,在开庭前履行完毕。
2021年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关键一年,该院故县法庭将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思路,强化诉源治理,加强诉前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