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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灵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09:25:28



    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3月2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刘万胜担任审判长,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派2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灵宝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4日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是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听取了双方意见,在实体方面对双方存在的分歧进行了沟通,为庭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1999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等三人,在灵宝市朱阳镇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强占采场,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并非法储存大量爆炸物。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开展了激烈的法庭辩论,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整个庭审严谨流畅、规范高效。

    截止3月24日下午5点,持续2天的庭审结束。因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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