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谢谢你们帮助我,这下了却我的心病了……”2021年2月22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在某村委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一起81岁老人状告三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老人杨某领到生活费后激动地说道。
81岁杨某诉两儿一女赡养纠纷一案,经阳店法庭工作人员通知三被告到庭后,认真听取了该案家庭矛盾:杨某妻子早年离家出走至今无音讯,杨某遂靠养牛为生,独自将三子女养大成人并为子女成家。上年纪后,杨某一直跟随女儿生活,两儿子对其不管不问,一致认为自己的父亲将养牛收入给女儿杨某丽并经常帮衬女儿干活,谁得到老人的钱就应由谁负责赡养,表示不愿意对杨某尽赡养义务。
为尽快维护原告杨某合法权益,法庭干警联系了该村民调主任(也是司法诉前调解网格员)。在杨某家中详细了解老人诉求后,分头给子女做工作。经释法说理,两个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与原告杨某达成协议,每人每月给老人300元赡养费,生病住院费用由两个儿子各自承担一半,女儿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随后,两个儿子直接给了老人半年的生活费1800元。至此,一起赡养纠纷案顺利结束,收到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