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感谢苏法官的耐心调解,要这笔修车拖欠款真是费了老大劲,现在拿到钱终于可以安心过年啦。”2021年1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简七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修车费引发的债权纠纷案。临走之际,当事人王某高兴地对法官说道。
王某系汽车修理店经营者,2020年11月4日,李某驾驶其小汽车到王某处修车,维修费及配件费共计13675元。2020年12月11日,李某将修理好的车辆开走,但仅向王某支付维修费3000元,剩余的10675元一直未付。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仍以维修费过高为由拒付剩余款项,王某遂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
主审法官在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在于维修费数额上。因维修前,双方未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核实,在需维修项目及费用上也未达成协商,被告李某就更换发动机的费用不予认可。针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分别与两人单独进行沟通,了解彼此内心想法和赔偿底线。经过一对一、面对面的调解形式,双方打开心结,均表示愿意退让一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认可了修车前未与被告沟通费用的不当之处,费用可适当减少;李某也对自己拖欠修车费用行为表示歉意,并表示会立即支付法院调解的拖欠修车费7000元。至此,当事人双方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