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请问执行局在哪里?我是来交执行款的。法院把我上了黑名单,我坐不了飞机、订不了宾馆,生意没法做了。。。。。。”2021年1月28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执行人王某急切的向导诉台工作人员说道。
事情源于2018年10月,灵宝市某公司先后验收了江苏某工程公司总价款约50万元的货物,却仅向江苏某工程公司支付了20万元货款,剩余30万元迟迟不予归还。多次催要未果后,江苏某工程公司于2020年2月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灵宝市公司向江苏某工程公司支付30万元货款,并承担违约金10000元,合计31万元。 然而,灵宝市某公司一直未予履行,2020年12月初,江苏某工程公司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灵宝市某公司督促其偿还欠款。但在实地走访后,了解到今年受疫情影响,各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相比往年都有所下降,能够正常运转实属不易。本着以和解为原则,使双方企业都能够正常运营创收利益为目标,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争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但王某作为公司法人并不理解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对执行工作拒不配合,导致该案执行一度搁浅。
2021年1月中旬,王某因工厂订货需要去云南昆明,却在机场登机时被告知限飞,入住酒店也屡屡碰壁。原来,在2021年1月初,执行干警便已经运用强制手段,依法将灵宝市某公司法人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他因此登不上飞机、坐不了火车、办不了贷款、不能进入高档场所消费。
2021年1月28日,迫于强制措施的威力,王某到灵宝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这起历时两年多时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才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灵宝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用惩戒这一利器,全方位曝光,倒逼“老赖”履行义务,提高了执行率,缩短了办案周期,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