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1年2月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对原告马某菊与被告马某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从立案到开庭、判决,用时不到8个小时。
2020年1月23日,原告马某菊为被告马某阁饭店陆续供应一次性餐具,截止2020年5月,累计供应餐具1500套以及两个箱子,合计1480元。但马某阁一直未向马某菊支付货款亦未退回未用餐具。因协商无果,引发诉讼。
当天11点,灵宝法院速裁团队接收到该案。针对案件特点,以及当事人的实际需求,速裁团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第一时间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下午2点半到法院进行调解,因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调解未能成功。
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后,该案选用速裁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马某阁支付原告马某菊货款1480元。整个庭审历时半小时,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自2020年12月以来,灵宝法院积极探索“调解—审判”快速对接模式,即针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双方到庭要求即时解决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矛盾纠纷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立即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通过此种模式,缩短和简化程序性时限、事项,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又能快速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确保简案快审,质量不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