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真是太感谢了,没想到对方欠我三年的钱,你们不到五天就执行完毕,没想到咱法院执行力度这么大,更没想到欠款今天就直接到账了,效率实在太高了。”2021年1月26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申请人袁某连用三个“没想到”,向执行干警表示诚挚的感谢。
2018年,被告王某、李某合伙承包省道312公路阳平段新建扩建工程。期间,被告王某租赁原告袁某的碾路机进行修路,并出具欠条一张,称欠袁某碾路机租赁费三万捌仟元(38000元),于2019年1月30日前还清。后被告王某分次转账支付原告12000元,余款26000元至今未付,遂引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袁某租赁费26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李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袁某于2021年1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于当日对王某、李某的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同时向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1月25日,执行干警将王某、李某传唤至法院,在协调过程中,干警耐心倾听王某、李某的诉说,并从“情与理”循循善诱,做其思想工作,认为双方本来关系不错,往后还有机会进行合作,如果为了这么点钱闹得不愉快不说,还可能被司法拘留,得不偿失。最终,王某、李某在执行干警“刚柔并济”的释法明理下,同意还款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28000元至袁某账户,持续三年的讨债之路终于结束,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近年来,灵宝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注重情、理、法的融合,在以强制性做后盾、为保障的前提下,以柔克刚,刚柔相济,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让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真正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