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左桂英、李润民、李梦琰:
本院受理的(2020)豫1282民初3183号原告烟赞伟诉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三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烟赞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48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13068元,由原告烟赞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或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案件承办人:陈志刚,联系电话:138*****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