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20年12月1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彩票奖券纠纷,经过法官悉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圆满解决。
原来,苏某、郭某夫妇在灵宝市某路经营一家福彩体彩站,薛某经常到二人经营的彩票站购买彩票,一来二往两人就熟悉了,后来基本上都是薛某选好号微信发给苏某,苏某帮忙购买出票。2020年11月16日,薛某像往常一样,通过微信将选好的号码发送给苏某,并将相应彩票款以红包形式支付给苏某,但苏某按薛某提供的号码出票时,不小心将其中一个号码选错。当晚,摇奖号码出来后,薛某发现自己选的号码中了20万元,兴奋不已,第二天一大早就兴高采烈的跑到苏某夫妇的彩票站,准备兑奖庆祝,结果却发现因为苏某的失误,导致自己与20万元大奖失之交臂。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引起诉讼。
审理中,原告薛某要求被告苏某、郭某夫妇赔偿其损失16万元,被告只同意补偿原告2000元,双方意见差距很大。后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向双方当事人做了释法明理工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本就是国家为了鼓励发展福利、体育事业的一种公益行为,购买彩票也是一种射幸性质合同。被告经营彩票站,接受原告委托购买彩票,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但由于被告的重大过失,导致原告错失大奖,被告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鉴于被告接受原告委托购买彩票是无偿的,并不从中获利,而且是否中奖,中奖多少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是被告错选号码中奖又该如何处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和诉讼费共计5000元,当庭履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