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法官网讯 2020年11月3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11月份党员活动日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
按照党员活动日“6+N”程序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及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齐唱红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三)》的内容,即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激励大家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随后,全体党员如实向党支部申报2020年11月份积分事项,缴纳了11月份党费。
在随后开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中,支部书记赵勇通报了该院一名干警违纪案例,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与会干警纷纷结合案例进行自查自纠,表示将引以为戒,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