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知道错了,这就交罚金,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2020年11月25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名出狱后仍未履行罚金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认错悔改,并积极缴纳罚金,重新做回“守法人”。
2019年,李某趁无人之计,用砖头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玻璃砸碎,后将车内物品盗走。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时履行罚金,该案于2020年10月份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同时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能发现足额可供执行财产,且案卷中留存的李某联系方式显示为空号,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为尽快执结案件,执行干警决定通过线下执行的方式办理该案,一是到其户籍所在地张贴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督促李某到院,二是通过当地村委会了解李某情况,并告知村委会干部向其家属传达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
11月25日,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将罚金全部履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