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太感谢执行法官了,要不是你们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我的钱估计再也要不回来了,谢谢你们了。”2020年10月27日下午,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申请人郅某向执行干警感激道。
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马某与郅某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马某仅支付郅某工程款4000元,剩余216347元一直未支付,郅某多次找马某讨要,但是分文未讨回。2019年5月份,郅某将马某起诉到法院,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马某再次失约,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这让郅某伤透了脑筋。
2020年7月份,郅某无奈,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立即对马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在法院多措并举压力下,马某与郅某面对面坐下来进行再次协商,马某自愿履行38115.52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协议。
郅某没想到双方能如此快速就达成了协议,对法院采取执行措施表示满意。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