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灵宝法官两天时间为一陕西当事人追回十年债务

  发布时间:2009-08-07 16:50:39


    灵宝法院网讯 想要追偿十年前的借款,却对债务人信息知之甚少,家住陕西潼关的王利将最后一线希望给予灵宝市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杜林告至法院,没料到办案法官仅用了两天时间就为王利讨回了2万元的陈年旧债,王利近日已撤回了对杜林的起诉。

    2006年,被告杜林因1999年的2万元借款不能偿还,向王利出具了一张借条。双方约定5个月还款,逾期由杜林承担王利的往来路费每次100元。但该借条只是一纸空头承诺,被告杜林此后仍未偿还分文。王利作为一名外地人,除知道杜林在灵宝的工作单位外,对其他情况一无所知。

    在寻找被告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况下,考虑到一名外地人吃住不便,办案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及时联络被告工作单位,在得知被告早已退休,联络不到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并未放弃,多方打听,终于联络到被告的父母,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父母同意替被告还款,原告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刘赞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8728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