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真没想到你们灵宝法院的执行效率这么高,真是太感谢了。”2020年9月1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领到自己的98000元工程款时,对执行法官感激的说道。
2018年12月24日,王某与被申请人灵宝市某建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王某承包该公司职工宿舍楼的工程。工程竣工后,该公司未能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并向其出具欠条一张,到期后,王某未能拿到工程款,从而引起诉讼。2020年7月9日,灵宝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灵宝市某建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工程款98000元。但是,该公司依然推诿扯皮,迟迟不支付王某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灵宝市某建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该公司依然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只有少量存款,不足以履行欠款。执行法官考虑到公司要开展业务,势必用到银行账户,果不其然,半个月后,执行法官再次查询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时,发现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便依法进行划扣,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