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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巧借诉前调解化解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09-08-07 09:45:35


    灵宝法院网讯 为促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确保民事案件“调解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以调解息纷争,提高案件调解率,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灵宝市人民法院于8月3日起,对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基本充分的一般民事案件运用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

    该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适用诉前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期限、收费标准及审理案件的业务庭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各业务庭要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原则,妥善处理好诉前调解和立案审理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仅4天时间,阳店法庭即调解案件6起,民一庭调解案件2起。来诉当事人亦表示赞成,认为这样做既能减轻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的压力,又能及时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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