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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拒付婚生子女抚养费 法官柔情执法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0-08-29 15:31:33


    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的耐心解释,我这就将孩子的抚养费全部交清”。2020年8月2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收到张某案件执行款12600元,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尚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一审判决尚某与张某离婚,婚生女尚某瑶由尚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尚某瑶抚养费7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判决内容支付尚某瑶抚养费,尚某瑶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但张某未主动回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查询并冻结了张某名下银行账户,发现其名下只有少数银行存款,无法使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干警立即电话联系张某,从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做思想工作,经过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沟通,张某终于同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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