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烈日下坚守了三个小时,辛苦了。”申请人翟某称赞道。
“谢谢你们的高效执行,及时化解了我们的矛盾。”被执行人王某也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20年8月1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双方当事人的感激之下,一起财产交付案圆满执结。
翟某与王某返还原物纠纷案,经灵宝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王某支付翟某租赁费40000元并退还翟某长度6米,直径48MM的钢管399根。协议达成后,王某却未在规定时间履行退还义务,翟某于2020年7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王某,王某称“因账户冻结导致其工程周转困难,原钢管已经用到建筑工地,为尽快解决纠纷,我愿意将工地上现有的钢管退还给翟某,希望法院从中协调”。基于此,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翟某进行沟通,最终,同意拉走工地上的399根钢管。2020年7月31日,翟某和法院干警驱车30公里来到张家沟村工地,三伏天大家不惧酷暑坚守三个小时,清点、装车直至399根钢管交付完毕,案件圆满执结。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