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官,我儿子的债我先替他还一半,我目前只有这么多了,剩下的我每个月都给原告还500元。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儿子,督促他挣钱还账。”2020年7月29日,原告吕某诉被告张某、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干警的调解下顺利结案。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是当事人的身份有些特殊,两名被告是母子关系。原来,2018年5月,被告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好友吕某借款35000元,并由其母亲田某担保。后张某外出打工,杳无音信,吕某催要无果,无奈将二人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一共冻结了田某16000余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经过调查得知,张某自借款后去外地打工,过年也没有回家,手机号码也换了,母亲田某已经2年没见到儿子了。田某目前在西闫高铁站广场租了一间小商店,生意惨淡。田某坦言,借款属实,担保也属实,其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但其目前无法一下子拿出足够的钱还账,商议先向原告还一半,剩下的慢慢还。
看着眼前这个焦急担忧的母亲,干警为之动容,当即联系原告,传达对方的调解意见。原告刚开始不同意该调解意见,但是干警劝说道:“张某现在联系不上,也没有冻结到财产,他母亲田某所有的钱只够还你一半,剩下的钱他母亲承诺按月给你还,这基本上是她最大的能力了。如果继续保全,他母亲的生意肯定干不成了,后续还款无法保障,对你和被告都不利,你考虑一下。”在干警的劝说下,原告吕某最终同意该调解意见,并申请了解除保全。后双方按约来到法院,田某将16260元现金交付给了吕某,吕某申请了撤诉,该案至此结案。
纵观本案,从法理上说,被告田某作为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理应承担担保责任;从情理上说,田某还是一位母亲,其舐犊情深的态度和做法让人感动。无论如何,欠债还钱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愿天下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