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感谢法院为我执行回来欠款,今天终于松了一口气......”2020年7月22日,石某来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当面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石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张某偿还石某借款30000元,限2020年4月30日前履行完毕。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未按协议内容履行,石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按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予履行。经过调查,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是某单位职工,于是立即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其名下公积金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张某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使本案执行完毕,执行人员立即扣留其名下公积金存款,并再次告知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在告知无果后,执行人员强制提取其名下公积金存款,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于是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有效开展执行活动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灵宝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维护司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为构建诚信社会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