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能了结,我代原告一家老小谢谢你们!”2020年7月13日下午,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律师在邮寄来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说道。
原来,原告的亲属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但与被告吴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就损失金额一直协商无果,因而引起诉讼。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齐法官查阅卷宗后,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焦点不大,就即刻组织双方调解。
然而,被告吴某某与被告保险公司,一个在温县、一个在焦作市,均距离灵宝市较远,齐法官遂即通过微信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详尽释法,耐心解答当事人疑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二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考虑距离较远、特别受疫情影响,齐法官决定不再让原、被告当面签署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而是通过微信定稿、邮寄的方式分别签署,二被告按照齐法官的叮嘱,签字、摁印、拍照,在补齐相应手续后邮寄至灵宝市人民法院,再由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律师签字摁印,该案得以顺利调结。
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案件审理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民事审判二庭时刻秉承“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服务宗旨,攻克时艰,隔空灵活办案,力争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