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18:03:31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坤现:
本院受理的(2020)豫1282民初2062号原告汪亚娥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282民初2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彭贯斗 159*****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责任编辑:速裁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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