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法院总是站成一个精确的坐标,捍卫着人间的正道,留住了世间的温情。曾经,法院在我的眼里是神秘的,遥远的。而今天,我看到的是开放的法院、庄严的法院,以及平易近人、无私奉献的法官和众多法律工作者,他们,就是法治之光。
庭审现场,合议庭首先对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当庭进行了确认,随后引导原被告就涉案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展开质证、辩论,并围绕事故发生缘由、责任划分等矛盾焦点进一步发表意见,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严格审查了涉案证据,综合庭审陈述,还原了案件发生的真实过程,厘清了争议焦点。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与保障,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就是人民群众眼中“看得见的正义”。
休庭间隙,我们收到了来自法庭的问卷调查,征求大家对本案审判的看法,以利于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和庭审效率。那时我认为被告应当承担70%以上的责任,而法庭当场宣告两名被告依法承担共计30%的赔偿责任,这让我感到十分疑惑。之后,法官与旁听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听取了旁听群众对庭审的意见建议,还对大家所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现场答疑,他们以案释法,变庭审为课堂,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旁听庭审真正落实处、见实效。我终于明白了违反交通规则驾驶车辆,是对自己生命健康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其他群众的不负责。在此次生命权纠纷中,原告理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在管理工作中的疏忽也是造成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也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庞德曾经说过“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作为一名法学生,我深刻的意识到在学习法律的途中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观看了此次法庭审判,书本上的间接印象生动的转换成了直观印象,我深深地被法庭的庄严和肃穆所震撼,更看到了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责任与光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以灵宝市人民法院的法律工作者为榜样,砥砺奋进,争做法治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