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民解忧 高效办案”,2020年6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南门门口,执行五组干警收到上书八个大字的锦旗一面,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完毕。
原告张某诉被告张某飞、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灵宝法院在审理期间,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张某飞、郭某共同偿还原告张某20000元,于2018年9月28日前支付3000元;2019年1月28日前向原告支付7000元,剩余10000元于2019年10月28日前付清。后二被告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余款14650元未按协议履行,张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向张某飞、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期按期履行义务,同时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执行人员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私下向申请人偿还了4000元,剩余10650元一直未履行。后执行人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飞,一边向其讲明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否则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边耐心细致做工作。经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打消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被执行人张某飞当场将剩余10650元执行款履行完毕,才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近年来,随着灵宝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司法宣传范围的不断拓展,使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从而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为推动诚信社会的建立和发展不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