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今天来交罚款了,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上失信黑名单!”2020年6月2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一位主动缴纳执行款的当事人。
2017年12月5日,辛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后与相对方向杨某驾驶的三轮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辛某的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18.9mg/1 0 0ml。经事故责任认定,辛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后,辛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2018年6月6日,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以辛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羁押期满后,辛某未缴纳罚金。2020年6月4日,灵宝法院刑事审判庭立案执行。
执行四组在接到案件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辛某始终未履行。执行干警电话通知辛某来到法院,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辛某当即表示愿意缴纳罚金。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官提醒:酒驾成本高且已经犯法,千万不能再错上加错当“老赖”,若被失信限高,真可谓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