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杜警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车了,你们快来。”2020年6月21日,正值父亲节,灵宝市人民法院干警依旧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当天,执行七组干警根据一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将一辆已查封未实控的越野车扣押回院,为后续拍卖车辆执结案件夯实基础。
蔡某从事养殖业,2018年从陈某处买饲料后,欠陈某饲料款迟迟不能给付,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2019年在灵宝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蔡某向原告陈某偿还45000元等内容。判决生效后,蔡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电话告知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始终无还款意愿。为此,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名下银行账户冻结,并前往车管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越野车,但并未将该车辆实际控制。
6月21日中午十二点四十分,执行七组团队长杜新波接到申请人陈某电话,在电话中干警得知其发现被执行人被法院查封但未实际控制的车辆踪迹。“大家赶紧集合,有重要紧急任务!”得此线索,杜新波立即组织执行力量。执行队伍集合完毕后,杜新波向干警通知具体任务内容,根据执行紧急任务预案携带相关材料及警用装备,立即向距离市区五十余公里的苏村乡深山某村进发。
到达执行现场后,干警来到被执行人蔡某家,向其本人当面督促履行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无力偿还,干警向其明理释法后,其将车辆钥匙主动交至干警手中。
整个执行过程历时3小时,干警驱车往返一百余公里,安全、顺利将已查封未实控的车辆扣押回院。下一步,执行干警将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该车辆变现后偿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