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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17:53:25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毛召锋:

本院受理的(2020)豫1282民初1569号孙宏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282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彭贯斗03988830177

责任编辑:lbfy速裁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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