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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执行干警释法明理 “老赖”析利害积极还款

  发布时间:2017-10-20 16:41:35



    灵宝法院网讯 10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226办公室,被执行人巩某的父亲巩某牛将案件标的款全部交到案件承办人潘卫星的手中,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执结。

    吕某诉巩某、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巩某赔偿原告吕某经济损失57756.97元,被告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按判决期限履行,吕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潘卫星向两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躲避不见。执行人员先后三次前往被执行人巩某家中了解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巩某常年在外地打工,承办法官多次向巩某父母和亲戚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明白了法律的严肃性,被执行人巩某父母连声答应尽快还钱,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随着法院执行力度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守法氛围。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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