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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夜,“奔赴”在调解的路上……

  发布时间:2021-04-21 11:31:59




    灵宝法院网讯 “这大晚上的,你们为我家的案子来回跑,真的很感谢,我同意……”2021年4月1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承办法官临别时,原告张某感激道。此刻,已是当天凌晨一点。

    原告张某等三人与被告增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故县法庭于4月16日受理,经调查,肇事方即被告增某因为全责且造成一人死亡,随时面临被刑事拘留。

    为尽快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故县法庭开设“假日法庭”,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调解,释法明理,但双方始终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因原告张某一家住在阳平镇一个山沟小村里,张某自家属死亡后,情绪比较激动,因病卧床,由代理人参与调解。为了解原告张某等人的意愿,承办法官决定带领法官助理和被告,驱车赶往原告张某家。

    在张某家中,承办法官一方面让被告方真切感受原告家属失去至亲的痛苦,希望被告积极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赔偿。另一方面对原告方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向其阐明法律赔偿范围。经过与原告方、中间人的再次耐心调解沟通,当事人理解了事情原委、办案人员的良苦用心。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总计赔偿原告66万元,扣除先期支付的3万元,再支付30万元,余款33万元,再于半月后付清,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另行主张。原告也对被告的行为予以谅解。

    此案的顺利调解,使原告方的损失得到及时的救济,被告方得到谅解,收到良好成效,更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彰显了司法为民情怀。

    近年来,灵宝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深入践行“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宗旨,用法、用心、用情调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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